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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校招网承办2016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网络会

2016-09-18 20:12:43    作者:管理员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各有关见习单位(基地):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65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见习供需对接,切实做到精准服务,决定召开“2016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陕西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http://www.snjob.gov.cn)、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www.snhr.gov.cn)、西安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www.xarcfw.com)、211校招网(http://www.211zph.com

二、时间、地点及规模

(一)现场供需见面会

时间: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9:00—14:00

地点:西安市人才市场(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一层)

规模:预设展位60个

(二)网络供需见面会

时间: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9:00—17:00

网址:211校招网(http://www.211zph.com

规模:参会单位数量不限

三、参会对象

(一)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确认的见习单位(基地),可参加现场供需见面会;经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确认的见习单位(基地),均可参加网络供需见面会。

(二)参会个人应为2015届、2016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统招毕业生(其他毕业生也可参加,由各单位自主接收,不享受政府见习补贴)。

四、服务项目

(一)现场供需见面会

1.为每家参会单位提供一张洽谈桌、四把工作椅;

2.为每家参会单位提供两名工作人员的午餐和饮水;

3.为参会单位统一制作招聘海报;

4.9月19日前在有关网站统一发布参会单位名录及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二)网络供需见面会

1.为参会单位与个人提供网络视频供需见面平台;

2.为参会单位与个人提供线下人工客服与技术指导。

五、参会办法

(一)请参加现场供需见面会的见习单位(基地)于9月18日前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sxsbysjx@163.com,省人才交流中心将根据单位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展位,额满即停止接受报名。

(二)请各市、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通知本地见习单位(基地)根据意愿参加网络供需见面会,参会单位应于9月18日前将《网络视频供需见面会参会回执》(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2863435298@qq.com,并接受有关技术指导。

(三)请各市、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通知本地回原籍报到未就业毕业生根据意愿参加本次见习供需见面活动。请参加网络供需见面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211校招网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活动是推进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请各市、示范区及时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予以大力宣传,积极动员有意愿的见习单位(基地)和个人参会。

(二)省人才交流中心将于9月19日前在陕西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等网站发布本次现场供需见面会及网络供需见面会的参会单位及需求岗位信息。

(三)服务月期间,请各市、示范区自主组织开展针对本地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见习活动,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精准服务。

现场供需见面会联系人:唐善忠、郭  凯

联系电话:(029)85226290、85268411

网络供需见面会联系人:漆想国

联系电话:(029)88662468、15389229099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9月12日